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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泰重要資訊】入境泰國請備妥旅費或財力證明

發表於:2026年07月09日
出遊泰國無煩惱!記得準備旅費證明和預先填妥TDAC,輕鬆過海關。泰國政府旅遊局(TAT)提醒所有計劃前往泰國的外籍旅客,入境時可能需在移民檢查過程中出示足夠的財力證明或相關文件。本公告僅為旅遊前的提醒,並非新增入境規定。
泰國移民局的財力證明要求自 1980 年內政部公告起即已實施,並於 2000 年經更新。此要求同樣體現在泰國外交部及全球泰國大使館與領事館的最新入境指引中,移民官員可根據相關規定評估旅客是否符合入境資格。
根據入境類別的不同,旅客可能需出示以泰銖計算的現金金額、等值外幣金額,或顯示等值費用支付的憑證。建議旅客隨身攜帶相關文件,並遵循泰國移民局官員於入境檢查時的指示。
依據內政部公告之標準金額如下:
  • 過境簽證(Transit Visa)及部分免簽入境類別:每人 10,000 泰銖,或每家庭 20,000 泰銖。
  • 落地簽證(Visa on Arrival):每人 10,000 泰銖,或每家庭 20,000 泰銖。
  • 觀光簽證(Tourist Visa):每人 20,000 泰銖,或每家庭 40,000 泰銖。
  • 非移民簽證(Non-Immigrant Visa):每人 20,000 泰銖,或每家庭 40,000 泰銖。
此規定不適用於 12 歲以下兒童。
持免簽證入境的旅客,應於出發前確認泰國外交部或相關駐外使領館針對其國籍及出發地所發布的最新入境指引,因不同入境類別可能有差異。其他入境條件維持不變,包括有效旅行證件、適用簽證或免簽資格、允許停留期限、住宿資料,以及必要時須提供的後續行程證明。
最終入境決定權由泰國移民局官員於邊境入境口岸依照相關法律與規定判定。每一項審查均以現行移民法規為準。
旅客如欲查詢最新入境要求,可聯絡以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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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泰國,記得填寫「泰國數位入境卡」
出發前記得查清楚泰國簽證,泰國內閣通過修訂「60天免簽證方案」